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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本地搬迁 投标书代写代做 专属定制、只为中标
发布时间: 2024-07-17 16:52 更新时间: 2024-07-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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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标宝标书制作公司一直专注为企业提供标书制作、标书代写、标书咨询、指导投标、电子标书上传、标书装订封包等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标专项服务,为各大企业解决“如何做标书”、“标书怎么做能中标”、“哪能做加急标书”、“做标书都需要准备什么”等等一系列疑问,标书制作一站式服务,原创精品标书,杜绝标书雷同,标书无竞争力等现象。专业标书制作团队,24小时标书加急制作服务,标书制作标书打印胶装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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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本地搬迁 投标书代写代做 专属定制、只为中标
关键承诺,承诺绝不废标,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大纲要求,废标全额退款。


投标人必须知道的那些关键知识点
一、竞谈项目的谈判过程可以公开进行吗?
不可以,竞争性谈判项目必须在严格保密下进行,《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有什么关系?
二者为同一时间。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文件一并存档。
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符合性审查可以通过吗?
根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合同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涵盖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约情况的相关资料。
《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五、公布中标结果后,如果中标人存在业绩如何处理?
中标、成交无效,应作废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人、代理机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五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六、投标日期截止后,还能再收标书吗?
无效,当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代理机构人员宣布投标截止后,就不能再收标书了。代理机构人员宣布投标截止后,就不能再收标书了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人或者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七、活动中,人能否拒绝联合体投标?
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明确该项目不能联合投标,否则不能拒
绝联合体投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工程招投标常见的五大知识点
一、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介绍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条件供投标人知悉招投标规则和编制投标文件的材料。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发出后,可能出现有兴趣并且准备投标的人。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竞争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投标文件编制完毕后,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检查其密封和签章是否完好,无误后出具签收手续并妥善保存。签收凭证应当记载签收的时间、地点、具体签收人,签收的包数和密封状况等,文件送达人也应当签字。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联合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标准与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保密和独立的原则下工作。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方法包括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五、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投标价法评标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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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知识】投标中常犯的标书错误!
1. 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2. 目录
5. 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 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3.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7. 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8. 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9. 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11.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12. 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4. 修改高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13. 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14. 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5. 授权书、银行保函、证明
15. 授权书、银行保函、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16. 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
17. 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
18. 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
19. 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
20.证明中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
6. 报价
21. 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
22. 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
23. “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24. “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26. “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27. “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28. “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
29. “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
30. 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
31. 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
32. 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
33. “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
34. “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7. 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承诺
35. 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
36. 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37. 承诺是否涵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业主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
38. 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39. 对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是否确认了全部内容和全部条款,不能只确认、承诺主要条款,用词要确切,不允许有保留或留有其他余地。
8. 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
40. 工程概况是否准确描述。
41. 计划开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工期安排与规定,分项工程的阶段工期、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提前要合理,要有相应措施,不能提前的决不提前,如铺架工程工期。
42. 工期的文字叙述、施工顺序安排与“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是否一致,特别是铺架工程工期要针对具体情况仔细安排,以免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43. 总体部署:施工队伍及主要负责人与资审方案是否一致,文字叙述与“平面图”、“组织机构框图”、“人员简历”及拟人职务等是否吻合。
44. 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工艺是否匹配。
45. 施工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有关承诺是否一致。材料供应是否与甲方要求一致,是否统一代储代运,是否甲方供应或招标。临时通信方案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有要求架空线的,不能按无线报价)。施工队伍数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置。
46. 工程进度计划:总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程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7. 特殊工程项目是否有特殊安排:在冬季施工的项目措施要得当,影响质量的必须停工,膨胀土雨季要考虑停工,跨越季节性河流的桥涵基础雨季前要完成,工序、工期安排要合理。
48. “网络图”工序安排是否合理,关键线路是否正确。
49. “网络图”如需中断时,是否正确表示,各项目结束是否归到相应位置,虚作业是否合理。
50. “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中工程项目是否齐全:路基、桥涵、轨道或路面、房屋、给排水及站场设备、大临等。
51. “平面图”是否按招标文件布置了队伍驻地、施工场地及大临设施等位置,驻地、施工场地及大临工程占地数量及工程数量是否与文字叙述相符。
52. 劳动力、材料计划及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是否齐全。
53. 劳动力、材料是否按照招标要求编制了年、季、月计划。
54. 劳动力配置与劳动力曲线是否吻合,总工天数量与预算表中总工天数量差异要合理。
55. 标书中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描述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标书要求,采用的数据是否与设计一致。
56. 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描述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现行设计标准。
57. 是否有防汛措施(如果需要),措施是否有力、具体、可行。
58. 是否有治安、消防措施及农忙季节劳动力调节措施。
59. 主要工程材料数量与预算表工料机统计表数量是否吻合一致。
60. 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中设备种类、型号与施工方法、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需要。
61. 施工方法、工艺的文字描述及框图与施工方案是否一致,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安排的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总进度图与重点工程进度图是否一致。
62. 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的叙述与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叙述是否一致。
63. 投标文件的主要工程项目工艺框图是否齐全。
64.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与设计单位的建议方案是否一致,理由是否合理、充分。
65. 施工方案、方法是否考虑与相邻标段、前后工序的配合与衔接。
66. 临时工程布置是否合理,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及招标文件要求。临时占地位置及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7. 过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与招标文件及设计意图是否相符。
9. 工程质量
68. 质量目标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是否一致。
69. 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创全优目标管理图”叙述是否一致。
70.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运用ISO9002质量管理模式,是否实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制。
71. 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完善,特殊工程项目如膨胀土、集中土石方、软土路基、大型立交、特大桥及长大隧道等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72. 是否有完善的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及特殊地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0.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3. 安全目标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企业安全目标要求口径一致。
74. 确保既有铁路运营及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投标书是否附有安全责任状。
75. 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76. 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安全工作重点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77. 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文明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完善。
11. 工期保证措施
78. 工期目标与进度计划叙述是否一致,与“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是否吻合。
79. 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可行,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 控制(降低)造价措施
80. 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有此方面的措施(没有要求不提)。
81. 若有要求,措施要切实可行,具体可信(不作过头承诺、不吹牛)。
82. 遇到特殊有利条件时,要发挥优势,如队伍临近、就近制梁、利用原有大临等。
13. 施工组织组成主要人员简历证书
83. 组织机构框图与拟上的施工队伍是否一致。
84. 拟上施工队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及“平面图”叙述一致。
85. 主要技术及管理负责人简历、经历、年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标准,拟任职务与前述是否一致。
86. 主要负责人证件是否齐全。
87. 拟上施工队伍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8.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是否与证书上注明的出生年月日及授予职称时间相符,其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实际、可行、可信。
89.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中各岗位专业人员是否完善,符合标书要求;所列人员及附后的简历、证书有无缺项,是否齐全。
14. 企业有关、社会信誉
90. 营业执照、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资格、计量合格证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1.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证书、ISO9000系列证书是否齐全。
92. 企业近年来从事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3. 在建工程及投标工程的数量与企业生产能力是否相符。
94. 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决算表及审计报告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清晰。
95. 报送的优质工程证书是否与业绩相符,是否与投标书的工程对象相符,且有影响性。
15. 其他符合检查内容
96.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97. 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装倒、涂改等错误。
98. 复印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如有改动或抽换页,其内容与上下页是否连续。
99. 工期、机构、设备配置等修改后,与其相关的内容是否修改换页。
100. 投标文件内前后引用的内容,其序号、标题是否相符。

101. 如有综合说明书,其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叙述是否一致。
102. 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103. 按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逐页小签,修改处是否由法人或代理人小签。
104. 投标文件的底稿是否齐备、完整,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建立电子文件。
105. 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密封包装、加盖正副本章、密封章。
106. 投标文件的纸张大小、页面设置、页边距、页眉、页脚、字体、字号、字型等是否按规定统一。
107. 页眉标识是否与本页内容相符。
108. 页面设置中“字符数/行数”是否使用了默认字符数。
109. 附图的图标、图幅、画面重心平衡,标题字选择得当,颜色搭配悦目,层次合理。
110. 一个工程项目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共用部分内容是否与所投标段相符。
111. 投标以英文标书为准时,加强中英文对照复核,尤其是对英文标书的重点章节的复核(如工期、质量、造价、承诺等)。
112. 各项图表是否图标齐全,设计、审核、审定人员是否签字。
113. 采用施工组织模块,或摘录其他标书的施工组织内容是否符合本次投标的工程对象。
114. 标书内容描述用语是否符合行业专业语言,打印是否有错别字。
115. 改制后,其相应机构组织名称是否作了相应的修改。


投标书制作五招必杀技
一、“投标须知”莫弄错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比如,某投标者将“近三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
二、“实质要求”莫遗漏
《法》《招标投标法》《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作出响应,都将成为无效标如某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须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若投标者E遗漏了对“招标货物有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该货物的经营许可证”这一要求作出的响应;投标者F在投标书中遗漏了对“投标人必须取得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这一要求作出的响应,则投标者E和投标者F,都将因“遗漏”而被淘汰。
三、“重要部分”莫忽视
“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竟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完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至于Zui后落榜。例如,投标者不重视写好“标函”,则就会在“标函”中不能反映本公司的“身价”,不能充分表述本公司的业绩,甚至将获得的重要奖项(省优、市优、鲁班奖等),承建的大型重要项目等在“标函中没有详细说明,从而不能完全表达本公司对此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和诚意。再如,一些投标者对“技术措施”不重视,忽视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本项目精良设备名称的详细介绍,以致于在这些方面得分不高而出局。
四、“细小项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①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②)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③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④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⑥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⑦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⑧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没有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五、“联合制作”莫轻视
在实际招标中,有时会发生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这样,投标书就需要几家供应商一起合作。那参加联合制作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轻视,如果大家都持不重视态度,就会发生你依他、他依你,大家都不认真,都不负责,以致于形成无效标的情形。例如,在一次大型工程招标中,有9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于大家都不重视投标书制作,制作前也没有哪一方询问其他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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