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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标书代写制作,投标文件代写制作,标书代做
濮阳本地公路项目 标书代写代做制作 专属定制、只为中标
发布时间:2024-07-21

集标宝标书制作公司一直专注为企业提供标书制作、标书代写、标书咨询、指导投标、电子标书上传、标书装订封包等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标专项服务,为各大企业解决“如何做标书”、“标书怎么做能中标”、“哪能做加急标书”、“做标书都需要准备什么”等等一系列疑问,标书制作一站式服务,原创精品标书,杜绝标书雷同,标书无竞争力等现象。专业标书制作团队,24小时标书加急制作服务,标书制作标书打印胶装一站式服务。

集标宝标书制作覆盖工程、机械、化工、服务、、通讯、环保、科教、农林、艺术、旅游等数十个大行业及数百个细分行业。“分享成功经验、共筑资源平台、助力企业竞标成功”是我们不变的理念,“想您所想,解您所忧,供您所需”是我们不断的追求。


4个方面检查投标文件,投标不再出错!
一、投标文件总体检查
1、封面
①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②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③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④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2、目录
①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②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3、检查投标文件的排版
文本格式、字体、行数、图片是否模糊或歪斜,这些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辑。
4、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①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②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8、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
①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
②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③承诺是否涵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
④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⑤对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是否确认了全部内容和全部条款,不能只确认、承诺主要条款,用词要确切,不允许有保留或留有其他余地。

9、文件检查
①营业执照、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资格、计量合格证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②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证书、ISO9000系列证书是否齐全。
③企业近年来从事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在建工程及投标工程的数量与企业生产能力是否相符。
⑤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决算表及审计报告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清晰。
⑥报送的优质工程证书是否与业绩相符,是否与投标书的工程对象相符,且有影响性。

10、检查其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书的承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真实有效,没有法律法规等其他否决投标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分项检查
1、检查开标文件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逐页检查是否响应、漏页,特别是投标函细致检查,必须与招标文件的投标函内容一字不差;检查投标函金额大小写是否有差,检查单价与总价金额是否正确。
2、检查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基本账户转出),金额是否符合要求,银行回单是否装入标书。
3、检查商务标部分
投标书的商务部分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逐页检查是否响应、漏页、漏项,营业执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安全健康认证证书等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过期,投标主要人员的信息、证件是否对应,有无过期。
4、检查技术标部分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格式编制,逐页检查是否响应、漏页、漏项,施工机械设备安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实际施工生产的需要,检查施工范围、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方案、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主要劳动力组织计划等是否齐全、不漏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经历、简历情况等。
三、其他复核要注意的检查内容
1.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装倒、涂改等错误。
3.复印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如有改动或抽换页,其内容与上下页是否连续。
4.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5.按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逐页小签,修改处是否由法人或代理人小签。
6.投标文件的底稿是否齐备、完整,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建立电子文件。
7.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密封包装、加盖正副本章、密封章。
8.投标文件的纸张大小、页面设置、页边距、页眉、页脚、字体、字号、字型等是否按规定统一。
9.页眉标识是否与本页内容相符。
10.页面设置中“字符数/行数”是否使用了默认字符数。
11.标书内容描述用语是否符合行业专业语言,打印是否有错别字。
12.改制后,其相应机构组织名称是否作了相应的修改 。
四、开标现场文件资料准备
1.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是否携带。
2.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或原件是否携带。
3.主要人员证书原件是否携带(有的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就不需提供)。
4.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是否携带(有的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就不需提供)。
5.重要的机械设备购置原件是否携带(有的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就不需提供)。
6.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者招标单位给开据的收款收据原件是否携带。
7.开标的时间地点打印一张纸携带在开标人身上。
8.要求项目经理到场开标的,安排好项目经理本人按时参加,并携带好身份证原件。
9.投标文件要求开标准备需准备的其他资料。

濮阳本地公路项目 标书代写代做制作 专属定制、只为中标

河南集标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郑州标书代写和郑州标书制作代做的公司。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标书代写和标书制作服务,帮助客户在各类投标活动中取得成功。在服务项目方面,我们提供代做标书的服务。无论是、工程建设、装备还是其他行业的投标,我们都能根据客户的需求制作出优质的标书。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的团队,具备丰富的标书制作经验和专业的写作能力。我们能够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要求,结合我们自身的行业知识和经验,为客户量身定制出标书。我们保证标书的内容准确清晰,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无论您是企业投标、公共招标还是其他标书需求,我们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标书代写和制作服务。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客户获得更多商业机会,赢得竞标成功。选择河南集标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将为您打造优质的标书,提升您的竞争力。郑州标书代写公司专业提供郑州地区的标书代写服务,包括代做标书、标书代写、标书制作等服务。无论您是企事业单位、个人工程业主,还是投标人员,我们都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标书代写服务。


今日小知识|电子招投标中认定“围标串标”的8种方式!占一样直接失去投标资格
在电子招投标中,如何识别“围标串标”呢?

一、投标人IP地址或Mac地址重复

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文件MAC 地址、IP 地址、文件标识码、标书重复率以及其他不应该雷同的信息和数据进行识别比对和详细分析,可以有效锁定违规线索。

由一家单位或某一个人撰写并上传多个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可能只使用几个甚至某一个人直接拿几个公司的平台账号,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或使用同一电脑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IP地址重复、Mac地址重复。有人为避免IP地址重复,可能在公司里面投标后,再拿着笔记本在家里或酒店里上传另一个公司的标书,但其实投标人Mac地址还是一样的。
2022年10月,海南省住建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试行)》《措施》中提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的自动比对、筛选功能对所有投标文件的IP地址、计算机网卡MAC地址、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筛选出合格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环节。将存在串通投标的投标文件自动截留,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并自动保存后推送给行业监督部门,由行业监督部门按照围标串标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重复

针对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中,有两个或多个供应商出现基本信息重复,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内容重复;两个或多个供应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办公场所租赁人或拥有人一致等。


三、投标文件雷同

通过系统自动对比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属性,当不同公司的电子投标人作者、最后一次保存者、公司等内容雷同时,表示很有可能出自同一个之手,存在围标嫌疑。
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通常表现为技术标中的相应内容、方案细节雷同,投标文件中的瑕疵雷同,比如错别字都完全一样。还有低级的雷同,比如A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写了B公司的名称、放了B公司文件等都是明显的围标。

四、投标报价组成异常一致

在没有公开内部限价的时候,有投标人已接近测算价或内部限价中标。最后中标人以接近限价的情况下中标,具有串标嫌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组成异常一致,具有围标嫌疑。


五、供应商伴随投标

为确保充分竞争,引入优质供应商,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时会要求供应商数量。因此招标投标过程中,为了达到投标供应商数量的要求,有的投标方就会拉一些“小伙伴”陪标。
通常每个厂商的“小伙伴”是固定的,当投标多次后,就会发现,几个厂商在不同中经常性同时出现,而且中标人都是其中固定的一个,具有很大的围标嫌疑。不过这种情况单看某一个项目比较难发现,需要分析多个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应予废标。
但2022年7月15日,财政部国库司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中:【竞标供应商数量】采用竞争性方式的,竞标供应商和合格标均不得少于三家。
但是实行公开竞争后,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两家或者一家,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程序符合规定的,可以继续开展活动。
这一规定解决了实践中同一项目屡次始终都是只有两家供应商,项目无法进行的困局。实施后供应商伴随投标情况可能会随之消失。


六、历史投标异常

过去的某次投标的IP地址或Mac地址重复,导致两者已经被关联上了,在新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果两者再次同时投标,即使在投标过程中没有留有痕迹,但还是会发现关联,有围标嫌疑。


七、报价清单价异常

有些报价单项数多,投标过程中,在设定好一个投标厂商价格后,为了省事会把另外围标伙伴的价格直接乘以一定的系数,这样会导致几个投标厂商的报价情况,呈规律性递减或递增。


八、电子保函系统识别、遏制围标串标

通过在投标环节引入电子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能够实时统计投保数量与金额,记录投标企业数量以及投标保函的开具单位及保单编号,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可监测的动态数据。
一方面,投标保函的开具以投标人审查为前提。基于投保项目实际情况、投保人资信水平进行的审查能够将不具备承接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电子保函系统记录的拒保线索有助于招标工作提前识别围标串标线索。
另一方面,投标保函的开具实行留痕操作,这有助于电子招投标工作强化投标保函提交节点监控。并且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对投保过程及承保过程的完整记载,有助于监管部门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和及时纠正。


资格预审由谁审查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而“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均未做出这样的要求,“发改委27号令”第十九条有这样的描述“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发改委30号令”也在第十八条有类似的规定。也即按照“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资格预审工作可以直接由招标人来进行。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这也是《条例》中新的规定。这就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进行招标方案策划时就必须考虑到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相对资格预审而言,按照《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资格后审的审查工作,现在仍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濮阳本地公路项目 标书代写代做制作 专属定制、只为中标

标书正本和副本的区别有四点
制作不同
投标书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当然,它也是可以不必完全复制。比如样本、图纸等成套出具的文件,直接还是用原件。而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般会按照招标方要求做正本和副本。
要求不同
正本必须是带有投标代表签字盖章的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也可是原件,但须在投标书封面上注明“副本”的字样。正本都必须有红章,代表公司确认了,对这些文件真实性负责。副本就是正本的复印件,所以是黑章。有时候需要2套至5套副本。
准确性不同
正本和副本内容上必须是相同的,如果两者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无论副本怎样编制,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封面注明不同
正本和副本在实际操作上并无本质区别,仅仅封面注明不同。


招投标阶段产检的行业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不够重视发包方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对发包方、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不充分。如发包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损害公共利益。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盲目追求扩大业务量,不顾发包方的违规操作,按照发包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律风险。
2.串标、围标。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都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低价中标带来的风险,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导致材料款、人工费无法支付;第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规范管理签证、变更、设计等资料,则势必会影响后期的结算;第三,若是投资项目,势必要经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重重审查,一旦不符合投资规定,结算之路必定漫长而不平坦。
4.项目前期设计不到位、签证频繁变更。对设计进行大的变更势必会导致大量签证的产生,导致预算的确定性大大减弱,大幅增加了工程成本,对承包方极其不利。
三、中标后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问题。发包方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偏重于承包方一侧,对合同某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故意约定不清,对工期、质量违约赔偿和罚款的上限不子以明确界定等,
2.黑白合同问题。发包方为节省开支,降低工程项目成本,在承包方中标后,在白合同的基础上,往往要求承包方签订比中标标底“合理低价"的价款还低、工期还短、质量标准更高、违约责任更大的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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