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本地房建项目 标书代写代做制作 专属定制、只为中标
品牌
集分宝
种类
标书制作
制作周期
2-3天(依据要求可加急)
语言
中英文
是否有售后服务
有
行业
经验丰富
是否定制
是
是否签署服务协议
根据客户需求
交货方式
电子邮件或快递
资质
齐全
服务优势
一对一制作,多对一审核
标书页数
200-500页,根据客户需求
标书大小
A4大小
标书分类
采购类,工程类,采购类
评标过程中怎样保护好标书标底安全
一、评标保密协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在招标活动中,无论是招标文件还是投标文件,都需要保密,不能违法对外泄露。除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均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安全的条件下开展。
1、评标场所的要求
要符合评标会议室的安全保密条件。要有专门的安全保密人员负责材料的保管和收发,会场内的环境应进行保密技术检查,杜绝拍照录像录音等有泄密客观条件的行为。严禁使用无线蓝牙WIFI等不安全设备,严禁带入具备无线上网卡功能的笔记本。会场内严禁使用手机,会场外要设置手机柜,会场内要加装手机信号干扰器。评标会议室有独立的计算机、复印、传真设备,如果需要架设网络环境要采取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网络要进行物理隔离,禁止联接外网。同时避免在酒店、会议中心等公共场所租用会议室,避免对外泄密。
2、评标场所的要求
要对参与招投标人员进行严格身份审查,除了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参加评标的人和评标现场组织人员,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会场。会场外应有保密警示标识,如“评标会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字样。会议过程中,应严格做好会议纪要,特别是投标人竞标时,评标委员会的竞标要求和投标人的竞标答复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方案类招标项目需要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内容作现场说明的,应要求投标人将影音录制光盘进行现场播放,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与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私下见面,防止不公正的暗箱操作行为发生。
二、评标保密注意事项
评标现场参与知员对评标情况、结论,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应签署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承诺,出现评标泄密的情况应追究当事人的保密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泄密者法律责任。
1、评标内容情况的保密事项
评标情况在未公布前,应由评标委员会的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评标音材料、文档资料的收集检查整理归档,评标会议中使用的电脑会后要采取保密措施对内容进行收集并清除电脑评标关内容,有关资料采取柜或保密柜集中安全存放,严禁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查看。评标严格保密的内容包括评标的时间、评标的地点、评标参与人员、评标进度、评标中的问题、评审专家讨论的问题、评审专家对具体投标的评审意见和评分、否决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等内容。评标结果公示后,标书应退还投标人或进行销毁,防止发生泄密。
2、评标家秘密的保密事项
按照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是不应采用招标方式的。但是,有些项目虽然没有被认定为涉密项目,但其中有些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和考察现场情况涉及到敏感信息或不宜公开,或部分属于国家秘密。对于这一类项目,人应尽量对有关信息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可以公开的程度。人还可以对投标人提出涉密的要求,并要求投标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招标组织中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敏感信息进行管理,要求投标人不得复印、留存、记录招标文件内容。
3、评标中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包含的专利技术、设计、解决方案等,不论是否申请专利,都属于投标人的自主知识产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提供的财务报表、业绩等商务信息也属于商业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都应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
标书作为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部分,评标过程中怎样保护标书和标底的安全性是企业要面临的挑战。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保密制度、运用信息加密技术、备份和恢复数据、加强流程安全性管理和人员安全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标书的安全保障能力,让企业顺利完成招标过程,赢得业务合作机会,
招标文件讲解之标书制作小技巧
一、“ALT”键应用
1、Shift + Alt+上(或下)
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中关于人员年龄的要求而被废标。
08技术文件错误
①技术文件中出现常识性错误;
②在格式调整时删减了必要的部分,或增加了与项目不相干的部分;
③未注明或提供错误的工程质量、安全、售后、工期目标等重要内容;例如: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绘制进度图或没有按照要求绘制进度图;
④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要求;
⑤相关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09格式错误
①页码错误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办公场所证明是否合法?
某招标项目评分标准规定,投标人在当地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固定办公场所、服务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此规定是否违法?
答:《关于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要清理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下问题:……(三)要求供应商在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市场的障碍……”本项目招标文件将投标人在当地具有经营场所、办公场所作为评审因素,是对外地企业的歧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应当予以纠正。
报名资料中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该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某施工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班子中,施工安全员与报名时提供的不是同一人。请问这份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答:该文件应当被认定为有效。首先,报名环节是一个非法定程序。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没有投标报名这一环节。此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 41号)也明确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实践中很多地方设置了投标报名环节,这一做法严格来说是违法的。
其次,即使设置了报名程序,在报名环节就要求投标单位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名单也是不妥当的。项目班子如何配备,应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以后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
综上,以“投标文件中所报施工安全员与报名时所提供的不是同一人”为由否决该投标文件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投标文件目录页没有小签,是否应否决其投标?
某机电产品招标项目,投标人甲因为投标文件没有逐页小签被评委会否决投标,原因是投标文件内目录页上没有小签。投标人甲认为,目录不是招标文件给出的固定格式,是为了方便评委审阅才加进去的,可以不小签。评标委员会认为,只要在投标文件内都应视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目录页没有小签就应否决投标。请问如何界定?
答:《机电产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试行) 》 (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当小签的相应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响应等相应内容应当逐页小签。”因此,当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签署有具体要求,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符合该要求时该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是正当的。
保密制度,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保密制度,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绝不外泄,可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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