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标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标书代写制作,投标文件代写制作,标书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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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集分宝
种类
标书制作
制作周期
2-3天(依据要求可加急)
语言
中英文
是否有售后服务
行业
经验丰富
是否定制
是否签署服务协议
根据客户需求
交货方式
电子邮件或快递
资质
齐全
服务优势
一对一制作,多对一审核
标书页数
200-500页,根据客户需求
标书大小
A4大小
标书分类
采购类,工程类,采购类

集标宝标书制作公司一直专注为企业提供标书制作、标书代写、标书咨询、指导投标、电子标书上传、标书装订封包等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标专项服务,为各大企业解决“如何做标书”、“标书怎么做能中标”、“哪能做加急标书”、“做标书都需要准备什么”等等一系列疑问,标书制作一站式服务,原创精品标书,杜绝标书雷同,标书无竞争力等现象。专业标书制作团队,24小时标书加急制作服务,标书制作标书打印胶装一站式服务。

集标宝标书制作覆盖工程、机械、化工、服务、、通讯、环保、科教、农林、艺术、旅游等数十个大行业及数百个细分行业。“分享成功经验、共筑资源平台、助力企业竞标成功”是我们不变的理念,“想您所想,解您所忧,供您所需”是我们不断的追求。


招投标小知识 | 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没有人代表违规吗?
评标委员会中是否必须有人代表,历来是个很有争议的话题。产生争议的原因是,《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这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没有用“应当”的表述,也没有用“可以”的表述。因此,实践中有人理解成“必须由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也有人理解成“可以由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据87号令的起草者介绍,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本意是“评标委员会可以由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但在“评标委员会”之后加上“可以”的话,会引起其他歧义,所以只能作这样一种中性表述。
另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明确,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隐含的意思是,如果人不派代表参加,就不用出具授权函。
所以说,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是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评标委员会中没有人代表并不违反87号令的规定。人放弃参加后,评标委员会缺少的成员由评审专家来补充,而不能由任何其他人来补充。
当然,在强化人主体责任的大背景下,还是提倡人代表参加,一是可以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形成制衡,相互监督;二是可以体现人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人行使项目决策权,保证结果公平公正。
那么,人可以从专家库中寻找评审专家作为人代表吗?也是可以的,如果人觉得自己对项目不是很专业,可以委托评审专家行使人的权利,但需要事先告知评审专家,并出具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该专家的评审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也要由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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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一、招标的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所以招投标是有法律依据的,有些仪器设备的是需要要经过招投标进行的,
比如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机构都是有明确的招标规范的,很多企业也会通过招标方式进行仪器设备购买。
二、招投标相关的专业术语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通常是开标前提交。
2、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用,
3、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的费用,以保证中标公司能够行合同约定
4、资格审查投标报名之前一般需要提供证明,符合要求后方才可以参加投标
5、流标
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需要重新招标
三、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4、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也称直接,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等情况
5、询价询价是指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供应商一种方式
四、招投标流程
1、人编制计划,报办审核(确定代理机构与招标方式)
2、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招标公司)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司)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公司)
5、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唱标)
7、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8、确定中标人,人确认,发布中标公告
9、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0、组织中标人与单位签订合同
11、领取合同(交纳中标服务费,约保证金)


招投标阶段降低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建筑工程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强企。
二、投标前,做好项目审查工作
在对项目进行投标前,一定要对发包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客观、、细致地了解,主要包括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等级,资金是否运行良好,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是否完善,项目资金是否已经到位,履约信用能力是否良好等问题。
三、高度重视投标活动
仔细研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确定总体工程量,得出总体的支出情况。通过保证质量、综合调整、合理计价等多种方式,最终定好投标价。注意报价并非是中标的要素,还应关注质量等级,因为一日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不但会损坏施工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同时还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上级主管人员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把关合同评审
企业中标后,应与发包方就投标文件的内容展开磋商,尽量对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工期、安全防护措施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解决争议方式等内容加以明确,真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进行表述避免使用具有歧义的字句书写投标文件。
五、合同签订后,做好履约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开工前须对施工合同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熟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依此制定有效的合同管理对策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因延误工期质量问题等带来的风险。因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导致企业延误工期或受到合同价款以外损失的情况,应注意收集好工程照片、施工日志、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等索赔资料,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获得索赔资料,确保其法律效力如索赔资料得到监理、发包方的签认,以便双方诉讼时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六、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查,做好风险控制
项目应加强材料、劳务分包、印章管理、效能监察及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防止内部操作不当引起法律这同时有助于控制招投标的合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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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知识 | 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瑕疵,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吗?
问题

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瑕疵,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吗?

解析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的修改无论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开标后,即使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或不当等问题,也不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因为开标后,所有投标文件已经提交,投标人不可能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任何响应了。如果招标人此时修改招标文件,无论修改的内容是什么,都将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瑕疵,应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法在确定中标人以后的合同谈判或者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修正。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由谁审查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而“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均未做出这样的要求,“发改委27号令”第十九条有这样的描述“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发改委30号令”也在第十八条有类似的规定。也即按照“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资格预审工作可以直接由招标人来进行。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这也是《条例》中新的规定。这就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进行招标方案策划时就必须考虑到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相对资格预审而言,按照《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资格后审的审查工作,现在仍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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